学生教育科
办公电话:0813-5505181
办公地点:李白河校区办公中心909
岗位职责:
1.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 牵头开展学风建设工作
3. 辅导员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4. 牵头组织新生教育工作
5. “652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建设相关工作
6. 学生违纪处分工作
7. 学生信访回复及处理
8. 部门相关会议和活动文字材料撰写工作
9. 学生信息统计维护
10. 辅导员信息统计维护及赋能平台系统维护
11. 负责宜宾校区自律会学生管理工作
12. 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及报销
13. 自贡校区的各项活动物资采购及报销
14. 国有资产管理
15. 档案管理
学生管理科
办公电话:0813-5505181
办公地点:李白河校区办公中心909
岗位职责:
1. 全面负责管理科相关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制定和完善学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
3. 负责学生工作例会相关准备工作
4. 负责每学期学生活动费的使用管理
5. 负责掌握学生动态、会同相关部门处理学生突发事件
6. 负责李白河校区公寓联合值班、一站式社区管理相关工作
7. 牵头组织学生工作考核(包括考评体系修订、完善)
8. 负责优秀学生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荣誉授予及奖励工作
9. 负责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652公众号、学工部网站)
10. 负责印章管理,学生证、火车优惠卡、校徽的日常管理工作
11. 负责自贡校区自律会学生管理工作
12. 负责学生活动组织管理
13. 负责收集、整理各学院走访学生寝室情况
14. 负责校外住宿学生资料管理、数据汇总统计和更新工作
15. 部门党支部日常工作
党委武装部
办公电话:0813-5505122
办公地点:李白河校区盐都音乐厅303;汇东校区科学会堂101;宜宾校区综合楼103
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国防教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根据《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和上级有关要求制订学校国防教育计划,经党委批准后,在全校教职员工及全日制学生中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活动。
2.负责全校学生的军事课教学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年度军事课教学计划,组织开展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
3. 负责征兵工作。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上级主管部门、兵役机关有关规定开展征兵工作并做好入伍、退伍相关优待工作。
4.负责学校拥军优属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在春节、“八一”开展复转军人及军烈属走访慰问活动。
5.负责学校基层武装部建设工作。
6.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军事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办公地点及电话:汇东校区行政楼304,0813-5505825
李白河校区办公中心917,0813-5501441
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生奖学助学工作规章制度建设工作
二、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建档工作
三、负责各类奖助学金的管理与发放工作
四、负责开展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工作
五、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
六、负责开展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廉洁教育等资助育人工作
七、负责奖学助学工作的信息统计上报、政策咨询与投诉处理等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办公电话:0813-5505291(自贡)、0831-5980330(宜宾)
办公地点:李白河校区盐都音乐厅213、宜宾校区励志楼(F1师生活动中心)401
岗位职责:
1.负责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开展业务交流、专业学习和案例督导;协助开展辅导员心理健康培训;负责大学生心理委员联合会的指导、培训和日常管理;负责班级心理委员的培训工作
3.负责利用各种途径和资源,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4.负责组织各学院开展“5·25”等心理活动
5.负责学生的心理咨询和团体辅导工作
6.负责对学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调查
7.负责组织各学院开展学生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干预和预后工作
8.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建设与资料管理工作
9.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系统和心理咨询室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10.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和学科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