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和我校有关文件的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各二级学院评议、公示,学校评审,拟推荐我校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刘海燕等8573人报省教育厅批准。
现将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在10月25日前以真实姓名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
举报电话:0813- 5505825(学生处)
0813- 5505625(监察处)
学生工作部
2018年10月19日
附件1:
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各学院公示名单汇总.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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