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学费减免的补充公示
在2019--2020学年学费减免公示期间,经审查,化学工程学院王李同学为2015级延期毕业生,不符合学费减免条件,取消王李同学学费减免资格。依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减免办法》(川轻化[2019]141号)文件规定,经民主评议、学院评选推荐,增补魏敏同学学费减免资格。经学院公示后报学生处审核,现将更改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级 | 专业 | 学号 |
1 | 魏敏 | 女 | 2017.2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17161010239 |
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5月15日前向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304)反映情况。
电话:0813- 5505825(学生处)
学生处
2020年5月12日
【编辑:g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