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的办理流程及各类入伍情况所需提供的材料明细.docx
关于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的温馨提示
关于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的温馨提示
为更好地做好我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退役士兵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给予申请学费补偿的学生及家长以下温馨提示:
应征入伍资助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在校生或毕业生入伍
第一步,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ab.gov.cm)报名应征,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以下简称《申请表Ⅰ》)。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附件1、附件2)。
注:《申请表Ⅰ》一式两份且正反两面打印,其中每项内容均须如实、完整的填写,手填及复印无效。特别是本人及家庭成员联系电话;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中的“存入银行”一栏,原则上只能填写学生本人的中国农业银行卡的相关信息。
第二步,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Ⅰ》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加盖公章。
注:《申请表Ⅰ》中“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意见”一栏须到汇东校区行政楼223办公室审核;“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查意见”一栏须到汇东校区行政楼304办公室审核。
第三步,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Ⅰ》交至征集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注:《申请表Ⅰ》中“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一栏入伍批准书号和入伍通知书号须完整填写。
第四步,学生的《申请表Ⅰ》原件一份(另一份学生留存)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须于当年10月之前,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
二、退役复学
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ab.gov.cm)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加盖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后连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于当年10月之前交就读高校。
三、退役士兵
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ab.gov.cm)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加盖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后连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首次申报为原件,续报可使用复印件)一并上报《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于当年10月之前交就读高校
对以上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在正常上班时间联系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813-5505825,办公地点:汇东校区行政楼304办公室,学校本部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兴路学苑街180号。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7日
四川省国家助学贷款一次性还款计划书(生源地,样本) - 发应征入伍群.doc
四川省国家助学贷款一次性还款计划书(校园地,样本) - 发应征入伍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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