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校长特别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资讯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4-03-07点击量:12

  

 

各学院

  为彰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成绩特别优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树立典型,引导广大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川轻化工大学校长特别奖评选办法》川轻化〔2023122),现将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材料提交

  (一)331日前,申请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附件2申请表并在表中附相关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等;

  (二)47日前,各学院对申请学生基本情况、参评材料对照评选办法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学生材料附件2电子档通过OA发至学生处范帅帅,纸质档报学生工作部(处)汇东校区行政楼305办公室;

 (三)申请学生所有支撑材料获得时间截止47日,逾期获得的不再提交;有关表彰、奖项及结题等已经公示无异议但未收到证书或文件用以佐证的,需由业务主管部门出具说明。

二、评选办法

  评选办法及程序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校长特别奖评选办法》(川轻化2023122)文件规定执行

三、评选工作要求

  各学院务将通知精神宣传到各班级,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关,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校长特别奖”评选办法.docx

附件2:四川轻化工大学“校长特别奖”申请表(本、专科学生).docx

 

 

 

 

学生作部(处)

20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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