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的通知》《四川轻化工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与评选实施办法》(川轻化〔2021〕144号)规定,结合我校春季学期学籍异动及困难学生实际情况,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学院评审小组审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核,现对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在4月23日前以真实姓名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电话:0813-5505825
附件 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动态调整公示名单.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