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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结果补充调整公示
[党委学工部(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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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结果补充调整公示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0】1号),对公示期间发现的情况做如下调整:

1、违反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取消万芮等4位同学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资格;

2、因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取消李玉佳等3位同学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资格;    

3、根据《关于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王清梅等12位同学不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条件,经学校研究决定,取消王清梅等12位同学奖学金获奖资格;增补张诗艺等13位同学奖学金资格;调整夏钦等8位同学奖学金等级;同时补充公示数学与统计学院蒋媛获得一等奖学金。详见附件。

师生若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2日前以实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813-5505825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1:(第四批)补充调整取消、增补、调档人员名单-2021.10.29.xlsx  (0.01M)[下载]

【编辑:g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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